本文是消防產品頁的規格延伸:不重複產品一覽,而是逐類說明有哪些規格選項、憑什麼選、認可文件要看什麼、幾時要換,並附按場所類型的採購清單。所有涉及具體技術數值的部分,均須按該處所適用的消防處守則及原設計要求確定,本文只列出常見選項範圍作參考。所有裝置工程由相應級別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執行,並可在完成後簽發及電子遞交 FS251 證書。
一、產品認可與文件要求:採購第一關
消防產品不是「合用就可以」。消防處設有認可手提設備,以及接納消防裝置及設備和消防安全產品的申請機制;而在新建樓宇驗收流程中,註冊承辦商須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核對表》,並附產品認證、批准或認可信件與測試憑證等技術資料。
採購時應索取的四類文件
- 產品認可或接納文件:證明該型號屬消防處認可手提設備,或已獲接納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或消防安全產品。
- 測試憑證或型式試驗報告:對應適用標準的測試結果。
- 規格書:型號、動作參數、材質、安裝方式與限制。
- 安裝與保養說明:供日後年檢、執修與更換零件時對照。
只比較價格與外觀是採購消防產品最常見的錯誤。缺少認可文件的產品,即使裝得上,亦可能在驗收或年檢時無法被接受,屆時要拆換的成本遠高於當初的差價。
技術依據方面,裝置的最低配置、檢查、測試與保養以消防處《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守則》為準;建築消防安全設計則參照屋宇署《2011 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2024 年修訂版)》。法例架構見香港消防法例與規定。
二、火警探測與警報產品
煙霧探測器
第 1 級範圍常見類型
- 光電式(散射光型):對較大煙霧粒子及悶燒階段反應較佳,是目前最常用的類型。
- 離子式:對快速燃燒產生的細小粒子反應較快,但因含放射源,現時應用已較少,處置亦有額外要求。
選型考慮
- 環境是否有蒸氣、油煙、粉塵(若有,應考慮熱感型)。
- 天花高度與形式(影響煙霧到達探測器的時間)。
- 是否配合可定址式系統(需與主機協議相容)。
- 裝修後天花改動是否令位置偏離原設計覆蓋。
適用位置
辦公室、商舖、走廊、客房、睡房、倉庫等一般室內空間。
熱感探測器(定溫及差動型)
第 1 級範圍常見選項
- 定溫型:環境溫度達到預設動作溫度時觸發;可選不同動作溫度等級,須按該區域正常環境溫度上限選擇。
- 差動型:對溫度上升速率反應,適合溫度變化明顯的環境。
- 可恢復型設計:溫度回落後可繼續使用(視產品規格)。
適用位置
廚房、鍋爐房、車房、停車場、工場等易產生蒸氣、油煙或高溫的位置,用以減少誤鳴。
手動火警警報(打碎玻璃裝置)
第 1 級範圍- 紅色外殼,易於識別;可選防破壞保護罩。
- 可復位式設計,測試或誤觸後可用專用工具復位。
- 需與傳統式或可定址式系統相容。
- 安裝位置應設於易於接近處(例如出口附近、樓梯間),前方不得被貨物或陳設阻擋。
火警控制主機
第 1 級範圍傳統式與可定址式
| 項目 | 傳統式 | 可定址式 |
|---|---|---|
| 顯示方式 | 按區域分組顯示 | 顯示個別裝置位置與編號 |
| 查找觸發點 | 需在該區域內逐一巡查 | 可直接定位,反應較快 |
| 適合場地 | 面積較小、分區簡單 | 大型商場、多層樓宇、酒店 |
| 擴充性 | 受迴路分區限制 | 較易擴充與重新編配 |
共通要求
- 後備電源:停電時須能維持系統運作,年檢須測試電池狀態。
- 故障監察:迴路斷路、短路與裝置移除須有顯示。
- 聯動輸出:與風機、門禁、氣體滅火系統或升降機的聯動接線。
火警鐘與警報裝置
第 1 級範圍- 選型重點是音量與覆蓋:須確保在各使用區域(包括分間房、隔音室、更衣室、機房)可清晰聽到;所需聲壓水平須按適用規定及現場背景噪音確定。
- 可選室內型或防水防塵型(戶外、潮濕或多塵環境)。
- 需與主機的電源與監察迴路相容。
- 分間工程後最常見問題是新增房間內聽不到警報,須增設響鐘。
三、緊急照明與指示產品
緊急照明燈
- 光源:現時以 LED 為主,實際壽命與光通量按產品規格。
- 供電方式:自帶電池型或中央電池系統。
- 後備時間與照度:須按該處所適用的消防處守則及原設計要求確定;年檢時以放電測試核實電池是否仍能維持所需時間。
- 安裝方式:嵌入式、吸頂式、掛牆式;亦可選防水型用於潮濕位置。
- 自動測試功能:部分型號可自行定期自檢並顯示故障,減少人手測試工作量。
出口指示燈與指示牌
- 標誌須清晰可辨,並附正確方向指示(左、右、上、下)。
- 可選單面或雙面顯示(走廊中央位置多用雙面)。
- 需有後備電源,於停電時維持顯示。
- 安裝位置須在視線範圍內,不得被招牌、吊飾、天花裝飾或貨架遮蔽。
- 裝修後出口動線改變時,須同步更新方向與位置。
實務提醒:指示燈「亮著」不等於合格。年檢常見缺陷是電池已無法維持所需時間、方向與實際逃生路線不符,或被新裝招牌遮蔽。保養要點見消防系統保養及年檢:逐系統檢查清單。
四、手提滅火設備
手提設備屬第 3 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範圍。選型第一步是確認現場風險類別,第二步才是容量與擺位。
| 類型 | 適用火警類別 | 典型應用 | 使用限制 |
|---|---|---|---|
| 乾粉 | A、B、C | 辦公室、商舖、工廠、倉庫、車輛 | 噴放後粉末殘留需清理;長期未動可能結塊 |
| 二氧化碳 | B、C | 機房、數據中心、配電房、實驗室、精密儀器區 | 密閉空間有窒息風險;對深層燃燒較難完全撲滅 |
| 泡沫 | A、B | 油品倉、化工、加油設施、停車場 | 導電,不可用於帶電電器火警 |
| 清水 | 只限 A | 紙品倉、舊式樓宇公用部分 | 絕不可用於油類或電器火警 |
| 濕化學類 | 食用油火警(歐洲標準稱 F 類/美國標準稱 K 類) | 商業廚房、食肆油鍋區 | 須配合廚房自動滅火系統與滅火氈使用 |
容量與擺位
- 市場提供多種容量規格(乾粉常見以公斤計、水劑與泡沫類常見以公升計);所需數量與容量須按面積、用途與風險,以及適用守則要求確定。
- 擺位原則:使用者不應需要穿過火場才能取得滅火筒;應靠近風險源與出口,並有清晰標示與掛架。
- 重量須配合使用者能力,院舍、學校等場所尤須留意。
- 避免陽光直曬、雨淋、高溫潮濕位置,以減少鏽蝕。
滅火筒年檢、換藥與壓力試驗
- 每 12 個月檢驗一次
- 檢查壓力錶、筒身鏽蝕與凹陷、封鉛與安全針、標籤日期、噴管與噴嘴、藥劑狀況與重量、擺位與標示。
- 5 年內須做壓力試驗
- 所有滅火筒必須在 5 年內進行壓力試驗,此項與每年檢驗並行,不可互相取代。
- 換藥
- 藥劑失效、結塊、壓力不足或已使用過時,重新充裝合規藥劑並重新封鉛。
- 整支更換
- 筒身嚴重鏽蝕變形、零件停產,或維修成本接近新購價時較合理;舊筒應交由承辦商妥善處理。
滅火氈
- 以覆蓋方式隔絕空氣,適用於廚房小型油火及實驗室初期火源。
- 可選不同尺寸,應按爐具尺寸與使用方式選擇。
- 耐溫與材質按產品規格(常見為玻璃纖維類防火材料)。
- 檢查重點:破損、碳化、被油污嚴重污染;使用後須檢視是否仍可用。
- 擺放位置應靠近爐具但不受油煙直接污染,並易於取用。
火警分類與使用四步(拉、指、壓、掃)見消防知識:火警分類與滅火筒選擇。
五、供水與灑水產品
自動灑水噴頭(花灑頭)
第 2 級範圍主要規格維度
- 動作溫度等級:按感溫元件分不同等級,常以顏色標示;須配合該區域環境溫度上限與原設計。
- 安裝形式:下垂型、直立型、側向型、隱藏型(隱藏型多用於有裝飾天花的商業空間)。
- 覆蓋類別:標準覆蓋、擴大覆蓋或特殊應用型,須與系統設計配合。
- 材質與飾面:常見黃銅或不銹鋼;飾面須為原廠出廠處理,不可自行油漆。
花灑頭絕不可自行油漆或纏貼膠紙,這會影響感溫反應;被油漆覆蓋的花灑頭在年檢中必須更換。同樣,天花、招牌、貨架或風管遮蔽會令灑水覆蓋不足,屬最常見缺陷之一。
消防喉轆與消防栓配件
第 2 級範圍- 喉長與喉徑:市場常見喉長約 25 至 30 米,喉徑常見 19 或 25 毫米;實際規格與安裝位置須按適用守則及原設計覆蓋要求確定。
- 櫃體:可選不銹鋼或鍍鋅鋼櫃,部分款式可加設滅火筒位。
- 配件:捲軸、開關閥、噴嘴、導向臂,以及消防栓的接口與蓋。
- 檢查重點:喉管老化與裂紋、捲軸是否順暢、閥件滲漏、櫃門與玻璃完好、櫃前通道是否被阻擋。
消防泵與穩壓泵
第 2 級範圍- 選型依據:系統所需流量與揚程按建築物規模、樓層高度與系統類型計算,須配合原設計。
- 組合方式:常見為主泵配備用泵,另設穩壓泵(Jockey Pump)維持系統待命壓力。
- 電源與後備:須按設計要求提供可靠電源;是否設置備用動力來源按項目要求而定。
- 控制:自動啟動、主備切換、警報信號輸出。
- 檢查重點:運行測試、壓力與流量、控制掣位置(不應被長期切至手動或關閉)、漏水與異聲、泵房通風排水與通道。
消防水缸
- 容量:按系統需求與設計計算,不應以概略數字套用。
- 材質:常見不銹鋼、鍍鋅鋼板或混凝土結構。
- 要求:專供消防用途,並設水位指示與補水安排,須有防污染措施。
- 檢查重點:水位、補水裝置、內部清潔與防污染、人孔與蓋的完整性。
凡涉及需接駁政府水務喉管的消防裝置或設備,驗收文件中需要供水設備完工通知書或水務署表格 WWO46 第四部分;相關證書亦須在已接駁永久及足夠供水後方為有效。
六、氣體滅火系統配件
系統類型與配件
第 2 級範圍(偵測聯動涉第 1 級)- 藥劑類型:FM-200 等潔淨鹵化物藥劑系統、惰性氣體系統,以及 CO₂ 二氧化碳系統。
- 主要配件:鋼瓶與支架、瓶頭閥與釋放裝置、輸送管道、噴嘴、控制盤、偵測裝置、聲光警示、緊急啟動與中止裝置。
- 設計特性:潔淨藥劑系統要求藥劑在極短時間內完成噴放(鹵化物類一般以約 10 秒內完成噴放為設計目標),滅火後不留殘餘物,減少對電氣設備與精密儀器的二次損害。
- 保護區條件:門窗與風閘須能在動作時關閉,否則藥劑濃度無法維持;洩壓安排須足夠。
氣體釋放對人體有風險,尤以 CO₂ 系統為甚。警示裝置、延時功能、疏散標示與人員程序必須有效;保養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隔離程序以免誤放。
適用場所
電腦機房、數據中心、電訊機房、配電房、檔案室、貴重設備存放室。
七、被動防火產品
防火門
- 耐火等級:常以耐火時間標示(例如 30、60 或 120 分鐘級別);所需等級須按該位置的防火分隔要求與建築設計確定。
- 門體:鋼質或木質防火門,須連同門框、五金作為整體認可組合。
- 必要配件:閉門器、防火鉸、密封條;部分位置需附門鎖或推杆。
- 文件:須保留符合適用標準的證明文件,以便驗收及日後查核。
- 檢查重點:能否自行關閉及鎖上、門縫與密封條、有否被木楔或雜物長期頂開。
防煙閘與通風防火閘
- 防煙閘:安裝於天花或牆身,火警時下降阻止煙霧擴散,常用於大型開放空間、商場中庭、電梯大堂;可選電動或自動釋放式,並須可復位。
- 通風防火閘:設於風管穿越防火分隔處,阻止火勢沿風管蔓延;須能動作並可復位,並與警報系統聯動。
- 檢查重點:動作測試、聯動信號、復位、閘體與框架是否變形。
防火漆與防火塗層
- 用於降低表面燃燒蔓延速度或提升結構耐火,材料與塗層厚度須按適用要求與產品規格。
- 檢查重點:塗層是否剝落、被其後裝修覆蓋,或因改造而失效。
- 補塗或重做須保留材料文件與施工紀錄。
八、按場所類型的採購清單
以下為常見組合,實際配置須按現場勘查與適用要求確定。完整場所要求見服務範圍:按物業類型的工程重點。
| 場所 | 常見產品組合 | 特別注意 |
|---|---|---|
| 零售商舖 | 煙霧探測器、手動報警點、火警鐘、緊急照明、出口指示燈、乾粉滅火筒 | 招牌與貨架不得遮蔽花灑頭與指示燈 |
| 餐廳/食肆 | 熱感探測器(廚房)、煙霧探測器(用餐區)、警報裝置、緊急照明與指示、濕化學類滅火筒、滅火氈、廚房自動滅火系統配件 | 抽氣罩與風槽須定期清洗;開放式廚房須評估花灑保護 |
| 寫字樓 | 可定址式探測器、警報主機、緊急照明、出口指示燈、乾粉及 CO₂ 滅火筒(機房) | 分間房後須核對響鐘可聞度與探測覆蓋 |
| 工廈/貨倉 | 花灑頭、喉轆配件、消防泵與穩壓泵零件、警報裝置、緊急照明、乾粉與泡沫滅火筒 | 貨物堆放高度與灑水分佈;危險品按物料性質配置 |
| 迷你倉 | 探測器、警報裝置、花灑頭、指示燈、滅火筒 | 高密度間隔最易造成遮蔽,須按實際間隔評估 |
| 學校/院舍 | 全覆蓋警報裝置、緊急照明、出口指示、乾粉滅火筒 | 警鐘可聞度、出口不得被儲物阻擋、配合演習時段 |
| 屋苑公用部分 | 喉轆配件、警報裝置、緊急照明、出口指示、滅火筒、泵房零件 | 法團預算週期與住戶通知安排 |
| 數據中心/機房 | 氣體滅火系統配件、CO₂ 滅火筒、探測與聯動裝置 | 密封度、聯動、疏散警示與隔離程序 |
| 停車場 | 花灑頭、喉轆與消防栓配件、排煙相關配件、指示系統 | 車位不得阻擋消防裝置;排煙路徑不可封堵 |
九、更換時機一覽
| 產品 | 法定或建議頻率 | 常見更換原因 |
|---|---|---|
| 手提滅火筒 | 每 12 個月檢驗;5 年內須做壓力試驗 | 藥劑結塊或失效、壓力不足、封鉛破損、筒身鏽蝕變形 |
| 滅火氈 | 配合年度檢查目視 | 破損、碳化、油污嚴重 |
| 緊急照明燈 | 年檢含放電測試;建議每季目視 | 電池老化、燈具不亮或亮度衰減 |
| 出口指示燈 | 年檢;建議每月目視 | 電池老化、外殼變黃、方向錯誤、被遮蔽 |
| 煙霧及熱感探測器 | 年檢及功能測試 | 積塵、油煙污染、頻密誤鳴、位置偏離覆蓋 |
| 火警鐘與手動報警點 | 年檢及動作測試 | 音量不足、個別房間聽不到、按鈕或復位失效 |
| 花灑頭 | 年檢;改動後須重新評估 | 遮蔽、變形、油漆或油污覆蓋、滲漏 |
| 喉轆及配件 | 年檢及按適用要求測試 | 喉管老化、捲軸卡住、閥件滲漏、水壓不足 |
| 消防泵與穩壓泵 | 年檢;建議每季目視 | 漏水、異聲、壓力異常、控制掣被關閉 |
| 氣體系統鋼瓶 | 年檢檢查壓力或重量 | 壓力或重量不符、曾動作、管道及噴嘴問題 |
| 防火門與閉門器 | 年檢及巡查 | 閉門器失效、五金鬆脫、密封條損壞 |
完整年檢清單與執修安排見消防系統保養及 FS251 年檢。
十、採購流程與報價
- 提供資料:平面圖或裝置位置圖、物業用途與面積、現有裝置種類與數量、上一份 FS251 或裝置清單、施工時段限制。
- 現場核對:確認天花形式、管道路線、供電與供水條件,以及是否涉及改動而非純更換。
- 出清單與報價:逐項列明型號、規格、數量、安裝工時,以及是否包含測試與證書安排。
- 確認文件:索取認可或接納文件、測試憑證與規格書。
- 安裝與測試:由相應級別註冊承辦商施工,完成後測試並記錄結果。
- 簽發及遞交證書:在完成工作後 14 日內簽發 FS251 並經系統電子遞交;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已全面電子化,並生成附防偽二維碼的電子證書。
- 更新紀錄:更新裝置清單與更換日期,便於下次年檢比對。
把產品更換與年度檢查合併安排,通常可減少出勤次數與整體消防年檢收費。收費構成見消防工程服務:收費構成與報價方式。
十一、常見問題
消防產品是否一定要有消防處認可或接納文件?
應要求供應商或承辦商提供。消防處設有認可手提設備及接納消防裝置及設備和消防安全產品的機制,驗收時亦需提交產品認證、批准或認可信件與測試憑證。
煙霧與熱感探測器如何取捨?
一般空間用煙霧型;廚房、車房、鍋爐房等易產生蒸氣或油煙的位置用熱感型,以減少誤鳴。
滅火筒類型如何配對火警類別?
乾粉 A、B、C;二氧化碳 B、C;泡沫 A、B;清水只限 A;商業廚房食用油火警用濕化學類(F/K 類)。對照表見第四節。
滅火筒幾時要換藥、幾時壓力試驗?
每 12 個月檢驗一次;藥劑失效、結塊、壓力不足或已使用須換藥;所有滅火筒須在 5 年內做壓力試驗。
花灑頭可以自行油漆配合裝修嗎?
不可以。油漆會影響感溫反應,被覆蓋的花灑頭須更換。有裝飾需求可考慮原廠隱藏型或指定飾面型號。
緊急照明後備時間有標準數字嗎?
須按該處所適用守則及原設計要求確定。實務重點是每年放電測試核實電池仍能維持所需時間。
喉轆喉長與喉徑有沒有固定規格?
市場常見喉長約 25 至 30 米、喉徑 19 或 25 毫米,但實際須按適用守則與原設計覆蓋要求確定。
氣體滅火系統選哪種藥劑?
視保護對象、空間體積、密封度與人員安全考慮而定;機房與數據中心常用潔淨藥劑系統,CO₂ 系統則須特別注意人員安全程序。
可否自行採購再請人安裝?
不建議。涉及處所內消防裝置的裝置、保養、修理或檢查必須由相應級別註冊承辦商進行;自購亦有規格不符與缺少認可文件的風險。
更換產品後要出 FS251 嗎?
要。承辦商須在完成工作後 14 日內簽發並把副本送交消防處;現已全面電子遞交並生成附二維碼電子證書。
報價要提供什麼資料?
平面圖或裝置位置圖、用途與面積、現有裝置種類數量、上一份 FS251 或裝置清單、施工時段限制。
防火門耐火等級怎樣定?
按該位置的防火分隔要求與建築設計確定,並須配備符合要求的閉門器與五金,保留證明文件。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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