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聯消防工程公司
消防資訊|香港消防法例更新、FS251 消防年檢與消防裝置保養資訊
最新動態
2026 年最新消防監管動態
以下為與業主、法團及商戶最直接相關的政策與行政安排更新,按公布日期由新至舊排列。各項最終適用範圍及細節,仍須以消防處、屋宇署及相關部門的正式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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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消防條例》、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
政府提出開展修訂《消防條例》的工作,加強對消防裝置及其承辦商的規管,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提升罰則,並加強消防處的執法權力,計劃在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建議。對業主與管理方的意義是:日後「誰負責維持消防裝置有效操作」的責任會更明確,紀錄與證書的完整性亦會更受重視。
同期亦提出改革舊樓維修制度,包括研究把樓宇大維修圍標行為刑事化、首次為業主提供聘用顧問及承建商的招標和評標服務,並擴大《建築物條例》修訂範圍,提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法定監管機制、收緊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紀律處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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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將擴展至七層或以上舊樓
消防處會在 2026 年年底前把「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的應用範圍擴大至七層或以上的舊樓。業主可選擇裝設該系統,以替代傳統消防系統裝置;系統具備實時偵測及迅速傳輸火警訊號的功能。對舊樓法團而言,這是繼傳統喉轆與警鐘工程之外的另一條合規路徑,但是否適用仍須按個別樓宇條件與消防處要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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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納入「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
消防處與市區重建局優化資助計劃執行細節,把「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納入資助範圍。按第三輪計劃申請須知,資助適用於為遵辦消防安全指示而在樓宇公用部分進行的工程項目,包括獲消防處接納的替代消防裝置及設備或措施;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最高可獲資助合資格工程及顧問費用的六成,或該類樓宇相應的資助上限,以較低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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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251 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全面電子化
消防處全面推行 FS251 證書電子化遞交。註冊承辦商須在系統內輸入樓宇地址、消防裝置類別、檢查結果、損壞事項及修復狀態,以「智方便」或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完成電子簽署後提交,系統會自動生成附有防偽二維碼的正式電子證書。新系統可實時掌握全港樓宇消防裝置的檢查及損壞狀況,並大幅加強對承辦商的監管,包括把「年檢核對表」的抽查規模擴大約三倍,涵蓋約五成活躍承辦商。
業主與管理方的實務影響:逾期或資料不全的個案更易被系統識別;電子證書可憑二維碼核對真偽,交給牌照部門、買家或新租客更方便;「事後補紙本」的做法已不可行。詳細解說見消防知識:FS251 消防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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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通函第 3/2026 號:六層或以下樓宇的替代方案
消防處接納在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 572 章)規管的六層或以下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採用「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配以手提滅火筒,作為須設置消防喉轆系統及手控火警警報系統法定要求的替代方案。此安排是在先導計劃成果及數據支持下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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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全面接納審計建議
就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審計報告,相關部門表示全面接納建議。消防處已於 2023 年第四季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為目標工業建築物的擁有人及佔用人提供一站式全程支援,包括解釋條例要求及提供技術支援。工廈業主如收到消防安全指示,可透過該中心釐清要求後再安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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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與守則更新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 572 章)經 2024 年修訂條例更新,現行版本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13 日;屋宇署方面,現行為《2011 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2024 年修訂版)》,收錄自 2011 年初版以來歷次修訂。涉及新建、改建或用途改變的項目,設計階段應以現行版本為依據。
政策更新往往影響「工程做法」與「證書流程」兩方面。若你的物業正在籌備改善工程或即將年檢,建議先確認適用條例版本與可行替代方案,再落實預算,可聯絡我們索取消防工程報價。
法規脈絡
香港消防法規與行政安排時間軸
| 日期 | 事項 | 影響對象 |
|---|---|---|
| 2019 年 4 月 1 日 | 消防處「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網上遞交系統」開始運作,承辦商可網上擬備、遞交及存取 FS251,並可透過上載 Excel 報表批量提交。 | 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業主 |
| 2020 年 6 月 19 日 |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 636 章)生效,針對 1987 年 3 月 1 日或之前落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的目標工業建築物;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約 440 幢(1973 年 3 月前,大多未裝花灑),第二階段約 780 幢。 | 工廈業主、法團、租戶 |
| 2023 年第四季 | 消防處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為目標工業建築物擁有人及佔用人提供一站式支援。 | 工廈業主及佔用人 |
| 2024 年 |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 572 章)經修訂條例更新(現行版本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屋宇署《2011 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推出 2024 年修訂版。 | 舊式住宅及綜合用途樓宇、設計及工程團隊 |
| 2026 年 4 月 30 日 | 消防處通函第 3/2026 號:接納六層或以下目標樓宇以「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配手提滅火筒,替代喉轆系統及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的法定要求。 | 六層或以下舊樓業主及法團 |
| 2026 年 7 月 1 日 | FS251 證書全面電子化遞交;抽查「年檢核對表」規模擴大約三倍,涵蓋約五成活躍承辦商。 | 全港有消防裝置的物業擁有人及承辦商 |
| 2026 年 9 月 | 《施政報告》提出修訂《消防條例》、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提升罰則、加強執法權力,並於年底前把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擴展至七層或以上舊樓。 | 業主、法團、管理公司、承辦商 |
法例條文層次與部門分工的完整說明見消防知識:香港消防法例架構及香港消防法例與規定;按物業類型的適用條例對照見服務範圍:舊式樓宇消防改善。
合規時限
年度消防合規日曆:四個必須記住的時限
- 每 12 個月:消防設備周年檢查
- 按《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 95B 章),擁有人須保持消防裝置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並每 12 個月至少一次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
- 14 日:FS251 遞交期限
- 承辦商須在完成裝置、保養、修理或檢查工作後 14 日內,向委託工作的人發出 FS251,並把副本送交消防處;未遵守法定要求可能被檢控。
- 每 12 個月:滅火筒檢驗
- 按消防處《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守則》,此類滅火筒應每 12 個月檢驗一次,包括壓力、封鉛、藥劑狀況及外觀。
- 5 年內:滅火筒壓力試驗
- 所有滅火筒必須在 5 年內進行壓力試驗;此項與每年檢查並行,不可互相取代。
建議的內部巡查節奏
- 每週:走火通道、樓梯及出口是否暢通;防火門有否被頂開;滅火筒與喉轆櫃前有否被貨物遮擋。
- 每月:滅火筒壓力錶與外觀目視;出口指示燈是否亮著;火警警報主機有否故障燈。
- 每季:緊急照明功能測試;泵房目視檢查;花灑頭有否被新裝修遮蔽。
- 每年:由註冊承辦商進行法定年檢、執修與複檢,並簽發及電子遞交 FS251。
電子化後紀錄即時上傳,逾期個案更易被識別。建議把年檢日期與租約、牌照續期日期放在同一份提醒表,並保留裝置清單與上一份 FS251,方便比對缺陷與交接單位。
專文
消防資訊專文一覽
八篇專文分別對應產品、法例、保養年檢、常見問題、服務範圍、服務總覽、安全貼士及工程實例,可按需要逐篇閱讀。


香港消防法例與規定
整合消防處及屋宇署相關法例重點:第 95 章、第 95A 章承辦商註冊、第 95B 章年檢與證書,以及第 502、572、636 章的改善要求,協助業主與租戶了解合規責任。
閱讀全文:消防法例與規定





閱讀路徑
按身分建議的閱讀順序
業主立案法團與物業管理公司
- 法例架構:先分清第 95B 章年檢責任與第 502、572、636 章改善要求。
- 最新動態:留意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替代方案與資助安排。
- 保養及年檢:編排公用部分年檢、泵房保養與缺陷執修預算。
- 索取報價:以裝置清單與上一份 FS251 加快評估。
商舖、餐廳及寫字樓租戶
- 按物業類型的工程重點:確認單位內部須自行負責的裝置。
- 火警分類與滅火筒選擇:核對現場滅火筒類型是否匹配風險。
- 工程 FAQ:了解裝修、圖則與驗收流程。
- 滅火筒年檢與換藥:處理最常見的過期與壓力不足問題。
工廈與貨倉業主
- 第 636 章適用範圍與實施階段。
- 官方查詢途徑:釐清屬消防裝置或消防安全建造範圍。
- 工程方案:花灑加裝、泵房與供水安排的分期規劃。
- 工程實例:參考同類物業的施工安排。
準備開業或裝修的商戶
官方途徑
官方查詢途徑與常用文件
| 事項 | 負責方 | 查詢方式 |
|---|---|---|
| 第 502 章及第 572 章下的消防安全指示或消防安全令(消防裝置及設備) | 消防處樓宇改善支援中心 | 電話 2272 9112;電郵 fsdbisc@hkfsd.gov.hk |
| 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消防裝置或設備) | 消防處處長為執行當局 | 電話 2272 9112 |
| 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規劃、設計及建造) | 屋宇署署長為執行當局 | 電話 2626 1616 |
| FS251 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遞交 | 消防處「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網上遞交系統」 | 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在系統內擬備、電子簽署及遞交 |
| 建築物消防安全設計依據 | 屋宇署 | 《2011 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2024 年修訂版)》 |
| 裝置最低配置與檢查、測試及保養 | 消防處 | 《最低限度之消防裝置及設備守則與裝置及設備之檢查、測試及保養守則》 |
如不確定自己的個案屬哪一類,可把通知書或指示內容交給我們核對,我們會協助分辨屬消防裝置、消防安全建造,抑或牌照要求範圍,再建議跟進次序。
常見問題
消防資訊常見問題
2026 年消防規管有什麼最新方向?
政府提出修訂《消防條例》,加強對消防裝置及其承辦商的規管,引入消防裝置責任人制度、提升罰則並加強消防處執法權力,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建議;消防處亦會在年底前把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擴展至七層或以上舊樓。詳見最新監管動態。
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可否代替喉轆及警鐘?
消防處已於 2026 年 4 月 30 日發出通函第 3/2026 號,接納受第 572 章規管的六層或以下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以該系統配手提滅火筒作為喉轆系統及手動火警警報系統法定要求的替代方案;適用性須按個別樓宇確認。
採用該系統有沒有資助?
已納入「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範圍。按第三輪計劃申請須知,資助適用於為遵辦消防安全指示而在公用部分進行的工程,最高可獲合資格工程及顧問費用六成,或相應資助上限,以較低者為準。
FS251 是否已不能用紙本?
是。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電子化遞交,證書經系統擬備、以「智方便」或香港郵政電子證書簽署後提交,並生成附防偽二維碼的電子證書。
電子化後承辦商監管有何加強?
新系統可實時掌握全港樓宇消防裝置的檢查及損壞狀況,並把「年檢核對表」抽查規模擴大約三倍,涵蓋約五成活躍承辦商。
工廈消防改善條例現況?
第 636 章於 2020 年 6 月 19 日生效,分兩階段(第一階段約 440 幢、第二階段約 780 幢);消防處已於 2023 年第四季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提供一站式支援。
消防年檢的法定時限是什麼?
每 12 個月至少一次由註冊承辦商檢查,承辦商須於完成後 14 日內把 FS251 副本送交消防處;滅火筒每 12 個月檢驗一次,並須在 5 年內做壓力試驗。詳見年度合規日曆。
消防年檢邊個負責?
法定責任在裝置擁有人;公用部分多由法團或管理公司安排,單位內部裝置及滅火筒多由租戶或營運者按租約負責。
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是哪個版本?
屋宇署現行為《2011 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2024 年修訂版)》;第 572 章亦經 2024 年修訂條例更新,現行版本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消防年檢價錢受什麼影響?
裝置種類及數量、涉及的承辦商級別組合、面積與樓層、施工時段,以及是否包含執修零件與工時。詳見服務範圍:年檢與收費安排。
收到消防安全指示應找哪個部門?
消防裝置或設備事宜致電消防處 2272 9112;消防安全建造事宜致電屋宇署 2626 1616。同時建議安排註冊承辦商評估方案與工期,見官方查詢途徑。
這裡的資訊多久更新一次?
我們會在法例、守則或行政安排有公布時更新本頁時間軸與動態;每項均標示日期,方便你核對是否已有更新版本。
需要消防工程報價或 FS251 消防年檢?
承辦一、二、三級消防裝置工程,由圖則、安裝、改動、維修到年檢及執修一站式跟進,證書在法定期限內電子遞交消防處。
